企業申請資格-案例篇

案例 1 :

營運公司本身的股東,是 BVI,當申請時,是需要提交最新的 “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”,需要顯示到 “自然人”。最算是外國人,都需要他們的個人資料,例如戶照。

案例 2 :

營運公司,是集團的附屬公司,但取報價時,應以 集團公司名稱 來報價。

案例 3 :

集團是上市公司,但申請時,用獨立的營運公司 BR 作申請。

案例 4 :

有 10 間獨立的零售店,店名是相似的,股東是相同的 (但不是集團公司持有),當申請科技券時,會視為同一關連公司,資助金額會共用,只可以做完一個項目,才開始第二個申請,ReTAAs 也是同一做法。

案例 5 :

集團公司,有數間不同的營運公司,是可以同時申請的。

案例 6 :

如果是無限公司 ( COMPANY ) ,是需要取得股東架構的,以下是 “商業登記冊內資料的摘錄的核證本”